本报讯从日前召开的“北京市中小学普及实验教学工作总结会”上获悉,经过七年的大力发展,北京市中小学普及实验教学工作已基本完成,实现了原国家教委“力争五至十年基本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要求,成为“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市”。
据北京市教委条件装备处魏同和副处长介绍,自1990年原国家教委召开“全国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现场会”后,北京市对此极为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高标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实施。
日前对全市18个区县的181所中小学的实验教学普及工作进行量化检查评估,发现它们已分别达到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全市18个区(县)已全部达到“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区)”的基本要求。经北京市教委审核、批准,北京18个区(县)正式成为“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区)”,北京已基本达到了“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市”的目标。